近年来,准格尔旗不断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从强化干部监督效能入手,坚持结合实际,以健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为抓手,有效提升了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水平和质量。
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增强监管实效。一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通过任职谈话、日常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监督。发现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予以诫勉。二是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制度。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参照市委组织部制定的《操作流程图》和相关文本材料样式,制定了准格尔旗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流程,并建立了相关纪实档案。对及时发现的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具体情形,分别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健全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面向社会公布“12380”举报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内容等情况认真记录,报分管副部长、部长阅示后,派专人调查核实处理。尤其在今年换届考察和大会选举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实时监测和了解换届风气。
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合作。为随时掌握各级干部的有关信息,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等单位建立了信息相互沟通机制,信息互用,资源共享。同时,为了防止未按规定履行处理程序的现象发生,旗委组织部、旗委政法委、旗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准格尔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处分处罚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准党组通字〔2016〕86号),将责任明确到了执纪执法机关有关科室和相关责任人,进一步保证了全旗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畅通。二是加强组织部门内部的协调配合。坚持把干部监督管理与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了各内设科室的职能和各项工作的流程,形成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理制约的干部监督工作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