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二室

  负责指导全旗城市基层各领域和开发(园)区党建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制度;指导全旗街道社区、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上述领域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负责上述领域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管理监督、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表彰与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办理上述领域党的组织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党组织组成人员审批等工作;指导上述领域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督促抓好落实;指导上述领域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承担旗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