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

  一、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

  二、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

  三、严禁拉票贿选。

  四、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五、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

  六、严禁个人说了算。

  七、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八、严禁违规用人。

  九、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

  十、严禁干扰换届。

  为保证全旗、苏木乡镇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将受理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的有关信访事项,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

  举报方式:

  准格尔旗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477-12388

  接访地址:

  准格尔旗行政中心4号楼1楼信访接待大厅准格尔旗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477-12380-3

  接访地址:准格尔旗行政中心1号楼530室

  特此公告

  中共准格尔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组织部

  准格尔旗监察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