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来,准格尔旗聚焦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点、堵点,创新实施“三管一纳”全方位、多层次管理模式,切实解决流动党员管理难题。
创新管理模式,促流动不流失。推动流动党员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双向管理”,实行旗内流动“协管”、市内流动“共管”、市外流动“联管”、流入党员“纳管”的管理模式,实现“党员共管、资源共享、活动共抓、作用共促”。通过签订《流动党员“双向协管”协议》,将229名流动党员纳入“双向协管”;依托东胜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了3个流动党员活动点,将131名流动党员纳入“双向共管”;积极与市外流动的党员聚集地党组织接洽,将78名流动党员纳入“双向联管”;全旗设立202个流动党员报到处,对119名流入党员进行“双向纳管”,全旗流动党员管理、学习、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建立监督机制,促务工不误学。建立流动党员流入地党组织监督、流出地党组织处置机制。加强流入地党组织日常监督,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入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组建流入党员志愿服务队4支,引导流入党员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鼓励流入党员在“服务他乡、贡献家乡”中当先锋、作表率。建立流入、流出地学时互认、学分共享制度,党员可通过两地平台累计学习积分。流出地党组织接到流入地党组织通报或者发现流入党员存在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合格党员依规进行组织处置,2025年已对2名流动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注重关怀保障,促离家不离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保障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利用“七一”、春节、元旦等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以及身患严重疾病、遭受家庭重大变故的流动党员进行走访慰问,2025年“七一”期间,旗财政划拨14.8万元用于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其中慰问流动党员10人。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研究重大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主动征求流动党员意见。设立“流动党员管理与活动专项资金”,按照流动党员每人每年300-500元标准纳入年度经费、党费预算,保障流动党员各项活动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