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直部门党组织防控进行时——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局党委积极响应发挥党员干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本着“精准施策、定点管控、不落一店、不漏一人”的工作目标,坚持“宣传引导、内防外控、消杀消毒、保供稳价”十六字指导方针和“定点监管、驻点配合、蹲点监督、重点检查”的工作原则,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全旗共有个体工商户25503户,开市营业283户;有药械零售企业212家,正常营业78家;有大中型以上农贸市场4家,现正常营业3家,无活禽、野生动物以及海鲜交易等行为;共有大中型以上超市18家,正常营业17家;特大型、大型、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已全部自行关停,共关停425家,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自行关停2317家、职工食堂283家;现有营业职工食堂90家。据统计,返岗从业人员2528人。疫情防控以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3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000余(次),全旗市场供应总体上比较充足,物价相对稳定。 

 

 

  01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 

  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了领导干部带班、党员带头、群团组织和群众广泛参与、企业积极配合的疫情防控力量,践行市场监管人“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穿的称心、住的舒心、行的安心,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初心和“形成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的使命。一是为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局机关党委积极向党员发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倡议,明确了相关要求。二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立即召开会议部署,研究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组成了由领导带队、党员主力的17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三是党员干部一线排头。重点场所驻点工作由党员领队,上下班时间与驻点场所同步,做好食品、药品药械安全监管,稳定物价等工作,积极配合场所内的疫情宣传、防控、维权等工作,主动服务企业和群众,主动做到了“五不”“五带头”。四是党组织带动群团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巾帼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在疫情防控一线、后勤保障、宣传辟谣、送温暖等不同的岗位上坚守职责。热心企业、社会成员主动伸出援助之手捐助防疫物品、慰问品,为干部加油鼓劲,积聚能量。五是企业积极配合。企业利用条幅、电子显示屏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张贴疫情期间防控安全公告、宣传画,配合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稳定物价、解决货源,消除群众恐慌抢购囤货心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发捐赠防控物资,形成了阻断病毒传播的爱心屏障。 

  02全面管控方面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鄂尔多斯市第一次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1月25日起,全员参与、组建成立了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迎泽片区、兴隆片区、蓝天片区、友谊片区、大路煤化工基地6个片区检查组;组建了西部片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3个基层巡查工作组;组建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市场、服务业市场、价格市场、投诉举报处理、信息宣传、后勤保障8个专项检查组。各组迅速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构筑起“一把手”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各工作组组长)为主要责任人,各专项检查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链。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中央、自治区、市、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打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大督查通报力度,由局长带队对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共对200余家市场主体进行了督查,下达督查通报13期,各市场主体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制作提示牌、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广大市场主体、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提示广大市场经营户、群众尽量少出门、不串门,出门戴口罩等。截至目前,在各大市场、超市、药店等人员集中区域张贴提示牌50多个、宣传海报1000余份,悬挂条幅60余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 

 

  03重点管控方面 

  一是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区域的防控工作。印发了《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农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区域疫情防控驻点工作分组安排的通知》,选派50名干部对全旗3家农贸市场、17家大中型超市进行驻点,严格督促要求市场主办方和有关动物及产品经营者做好自律管理,落实禁止活禽、野生动物交易要求,严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有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严格监督并督促各大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经营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备专人负责对进店顾客开展体温检测,对体温在37.3摄氏度(包含)以上的人员进行登记,并上报旗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午检、顾客提醒告知、经营场所通风、消杀等各项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1月25日(正月初一),召开全旗大型酒店负责人约谈会议,要求一律暂停或取消一切聚餐订餐活动,对于取消订餐的,一律无条件全额退还押金。目前,共推迟承办宴会245场次,6500余桌。积极动员组织大中型餐饮负责人对备存的蔬菜、半成品等进行销售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停业餐饮企业的经济损失。一方面对接协调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帮助代售蔬菜水果等存货近15吨;另一方面帮助协调未停业职工食堂消化部分食品半成品。二是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工作经费中列支10万余元,为各大农贸市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消毒产品、消毒用具、音响设施、口罩、红外线体温计等,协助为人手不足的大型农贸市场雇佣保洁人员,确保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管控。按照旗指挥部要求,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企业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申请营业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备案,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营业;下发《加强对个体工商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职工食堂、药械零售企业)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划分了6个网格化监管片区实行全员全覆盖监管,要求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员工返岗疫情防控方案、个体工商户复工方案、个体工商户应急预案,落实防控责任和防控举措,对返程情况进行登记上报属地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备案后营业。在鄂尔多斯市外或者市内有疫情旗区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不得返回,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返回的,必须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开门营业。 

  04联防联控方面 

  疫情发生以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供稳价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物流运输通畅,价格稳定,市民理性消费,市场秩序良好。一是由发改委牵头,市场监管局、工信和科技局、粮食流通储备中心等部门通力配合,形成联合防控合力,对市场上储备的蔬菜水果、米面粮油、肉禽蛋奶等生活用品库存情况、每日供需情况、物流配送车辆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等进行监督检查、摸底登记和协调解决。二是联合发改委开展各类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特别是民生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32起。三是联合环卫、城管、街道、社区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最大程度控制交叉感染。四是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开通绿色通道、发放绿色通行证,建立每日不少于10台物流配送车辆及司乘人员报备制度,有效提高卡点通行时间,提高通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确保市场供应。五是对涉及前置审批许可、备案的经营户开市营业开展上门联合联审联批。 

  05社会管控方面 

  一是向食品药品等经营单位发布告诫函、《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食品药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规定,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二是召开在营超市、农贸市场负责人专题约谈会,要求各企业在防控期间抓好保供稳价工作,教育引导经营者对春节前库存商品稳价销售;对防控期间市场调节上涨的单个品种,教育经营者平进平出或赔本销售,体现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和奉献担当;对节后市场调节降价的品种全部降价销售。三是加大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共立案查处5起,其中1起调查终结,拟处罚50.5万元。四是通过电视台、报社传统媒体、融媒体等媒介每日滚动播报当日市场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供给情况和市场价格,随时发布公开透明消费信息,引导广大市民理性消费、放心消费,广大消费者没有出现囤购、抢购现象。五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针对近期投诉举报数量急剧增加的问题,进一步增派人员,加大处理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39起,其中口罩价格类27起,消毒液价格类1起,蔬菜价格上涨类4起,其他投诉举报类7起,全部调解办结。 

  06内部管控方面 

  一是加强办公区消杀工作。由保洁人员负责对各办公区公共区域,每天早晚进行两次集中消毒,开窗通风,并做好消毒记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所有人员上班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所有干部自行监测体温,每天报告活动轨迹和相关接触人群。市外(达拉特旗除外)过春节现仍未返岗的不得返回,已从外地返岗的人员,全部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相关要求。三是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在各办公区设立了公告牌,要求未佩戴口罩的人员禁止进入办公区,无特殊情况非本单位人员禁止进入办公区,单位职工禁止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立值班值守岗位,对所有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因特殊情况进入办公楼的外来办事人员,一律在一楼图书室指定场所接待,并要求办事人员一律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做好相关登记。